2022年,全省电力运行态势良好,电力供应保障充足有序,发电装机容量、发电量与外送电量均创历史新高,新能源装机容量比重较上年提高。
发电装机容量稳步增加。截至2022年底,全省发电装机容量12079.5万千瓦,比上年增长6.5%,较上年末增加741.6万千瓦。分类型看,火电(包括燃煤、燃气、余热余气余压、生物质发电)7841.5万千瓦,增长4.1%,其中煤电7106.7万千瓦,增长3.2%;风电2317.8万千瓦,增长9.2%;太阳能(7.630, 0.01, 0.13%)发电1695.7万千瓦,增长16.3%;水电224.5万千瓦,增长0.2%。
新能源装机占比提高。截至2022年底,全省新能源(风电、太阳能发电、生物质发电)装机容量4105.3万千瓦,比上年增长12.0%,占到总装机容量的34.0%,较上年提高1.7个百分点。
发电量持续增长。2022年,全省发电量4184.4亿千瓦时,比上年增长8.9%。分类型看,火电3462.5亿千瓦时,增长10.1%;风电466.4亿千瓦时,下降0.6%;太阳能发电219.1亿千瓦时,增长15.6%;水电36.4亿千瓦时,下降5.6%。
发电结构仍以火电为主。2022年,全省新能源发电量720.3亿千瓦时,比上年增长4.6%,占到总发电量的17.2%,比重降低0.7个百分点;煤电发电量3229.2亿千瓦时,比上年增长9.8%,占到总发电量的77.2%,比重提高0.7个百分点。
发电平均利用小时增加。2022年,全省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541小时,比上年增加9小时。分类型看,火电4486小时,增加125小时;风电2044小时,减少304小时;太阳能发电1379小时,增加48小时;水电1625小时,减少95小时。
外调电量创历史新高。2022年,全省净外送电量1463.7亿千瓦时,创历史新高,比上年增长18.5%,占全省发电量的比重为35.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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